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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规模起征点是调整了吗?是45万元吗?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9.16
信息摘要:
现在小规模起征点是调整了吗?是45万元吗?

问:现在小规模起征点是调整了吗?是45万元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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