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月开具了3%征收率的普票,现能否按照1%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收回原发票并开具红字发票?
答: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复工复业政策实施期间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政策的,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1%”字样。今后,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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