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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公告》第一条“首次付汇”含义?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9.10
信息摘要:
公司针对一份合同需要分次对外支付,金额不等,是否需要办理对外支付备案?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吗?


问:公司针对一份合同需要分次对外支付,金额不等,是否需要办理对外支付备案?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政策解读:

四、如何理解《公告》第一条“首次付汇”含义?

《公告》不改变40号公告规定的备案金额标准,即未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单笔对外支付无需进行税务备案。基于同一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单笔支付首次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进行税务备案。

六、增加网上办理渠道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

备案人选择网上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完整、如实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提交备案资料,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备案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办理完毕后,备案人需要妥善保存税务机关反馈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并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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