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工资时(就是前文提到的企业拿来发工资的钱)
借:管理费用(这个是用于部门内容的支出的,如果是销售用途就计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即企业自己承担的部分)
借:管理费用(同上)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注意这时候就是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保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这时候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全部上交)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
社保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的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中。
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小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计提工资时要先把企业部分的社保缴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次月发放工资时,企业承担的公积金部分分录对应为:
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3、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会计分录对应为: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到这里要注意:向社保局缴纳保险费用、税务局申报个税时,应当要把其他应付款扣的个人社保部分和应付职工薪酬挂的单位承担部分全部支付掉先哦。
所以会计分录对应为: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把个人扣下来的个税全部申报了并支付)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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