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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增值税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是否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9.27
信息摘要:
办理增值税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是否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问:办理增值税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是否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已批准汇总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发票的领购、缴销、认证等管理工作统一由总机构负责,自汇总申报纳税生效之日起,各被汇总单位应当缴销结存发票,以总机构名义开具发票。各被汇总单位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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