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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个人出租非住房,如何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个人出租非住房,如何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我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土地,按土地基准地价的高低分为六个等级,以所在土地的街道办管辖范围作为划分界限。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

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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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业务,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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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